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知:关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格延续审查意见的公示
2021年11月19日,我厅组织专家对按照规定申报的23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的32项资格延续进行了审查。现将审查意见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: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7日(10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内,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,应于公示期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陈述材料邮寄到我厅设计处,逾期不再受理。
对公示单位有异议的,可举报或反映情况。以单位名义反映的,应加盖公章;以个人名义反映的,应署明真实姓名,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。我厅对反映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保密。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有问题的,请直接向我厅城市与建筑设计处咨询。
联系人及咨询电话:皇杰0371-66069922
邮寄地址:郑州市郑开大道89号建设大厦20楼2038室
附件: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格延续公示意见
2021年11月24日
附 件
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格延续公示意见